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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工守則

志工倫理守則

志工倫理守則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內政部90年4月24日台(90)內中社字第九○七四七五○號令 

  • 我願誠心奉獻,持之以恆,不無疾而終。
  • 我願付出所餘,助人不足,不貪求名利。
  • 我願專心服務,實事求是,不享受持權。
  • 我願客觀超然,堅守立場,不感情用事。
  • 我願耐心建言,尊重意見,不越俎代庖。
  • 我願學習成長,汲取新知,不故步自封。
  • 我願忠心職守,認真負責,不敷衍應付。
  • 我願配合志願服務運用單位,遵守規則,不喧賓奪主。
  • 我願熱心待人,調和關係,不惹事生非。
  • 我願肯定自我,實現理想,不好高騖遠。
  • 我願尊重他人,維護隱私,不輕諾失信。
  • 我願珍惜資源,拒謀私利,不牽涉政治、宗教、商業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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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志工倫理守則
    下載 Pdf 檔(志工守則-內政部90.24.24(1).pdf)
最後異動時間:2021-09-29 14:09:00